11月 全国取缔违规车牌改装灯

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斯里依斯迈阿末指出,不符规格的车牌和改装车灯问题存在已久,当局將联同警方从11月1日在全国展开执法行动,在此之前则给予宣导教育和修改的缓冲期。

依斯迈阿末表示,坊间许多轿车和摩哆的车牌都不符合当局规定,例如车牌號码的字型使用非正规字母,以及字母之间的距离太近或太远等,让人难以分辨车牌號码的数字。

「许多改装车也喜爱在车身装设各式各样的七彩车灯,但我国法令规定民间交通工具只能装设白、红、黄共3种顏色的车灯而已,加装其他顏色和形式的车灯属违法。」

禁加装频闪灯

他周日早上在怡保美露卡苏丽娜酒店出席活动后,召开记者会如是表示。他补充,车牌也不允许加装频闪灯(strobe light),因为这会造成车牌辨识的困难,而七彩车灯更有影响其他驾驶者难以辨识路状,对道路安全造成困扰。

「民间盛行將车大灯改成纯白强光型的氙气灯(HID)也是不被允许,除非该车灯是属於车厂的原装配备;另外,民间只被允许使用黄色的警鸣灯,使用其他顏色属於违法。」

他解释,警鸣灯分为仅供政府执法单位如警察或海关等使用的蓝色(执法),供医院和消拯局使用的红色(紧急),以及供民间单位如殯仪车使用的黄色(一般),警卫团等则需先申请。




10月宣导教育

依斯迈阿末说,这非並阻止民间买卖或使用车灯或警鸣灯,但是只要使用方式不合法的话,当局就会展开取缔行动。

他说, 整个1 0 月都是宣导教育期,进入11月则是执法期,在《1987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》下,不符合规定的车牌与车灯等,车主和驾驶者可同时被罚款最高300令吉。

在5月时,警方曾表明,从6月起,凡是车牌及隔热膜不符合规格的车主,一旦被交警取缔,將会一律被罚款300令吉;而在车內非法安装频闪灯的车主,从6月2日起也会受到对付。不过,在引起民间的议论后,警方暂缓执行取缔墨镜的行动。

重型车超载 发4千罚单

针对许多重型交通工具普遍存在超载的问题,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斯里依斯迈阿末披露,当局在9月1日开始展开取缔行动,而在今年到9月4日为止,已发出4871张超载和危险驾驶的罚单。

依斯迈阿末指出,罗里与卡车等超载问题已非新鲜事,由于有运输业者没有依法行事,长期以来存在超载过多、过重、过于巨大,或运载方式不符规定,迫使当局要展开取缔行动。

他说,超载造成的潜在风险包括造成道路陷落与损坏,危胁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,因此陆路交通局已从9月1日开始严加执法。

他披露,当局这一波的行动是依据《1987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》和《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》行事,在东西马两地共展开取缔行动,以维持公共交通的安全。

他说,许多工厂业者都会自行为拖格罗里加长拖格车厢,但这已经触法,当局將会在近期研擬指南供业者参考,其必须符合政府制订的规格,同时將在2015年1月展开执法,取缔违法的加长拖格。

他说,当局的执法是用心良苦,因为2013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6915人,估计到了2020年若未严加执法,將有可能提升为1万716人,但当局希望能將车祸死亡人数降低至5030人。

東方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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