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28日公共假期,雇员可享有薪假或补假

我国第十任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日前已经宣布,将2022年11月28日(星期一)列为全马的公共假期。不过,有些雇主和员工就感到混淆,究竟私人界需要跟随吗?


一般上这类型的假期,是基于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第8条文下颁布的,因此将被视为有薪假期,或者员工将享有补假。

因为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第60D(1)(b)条文,任何在公共假期法令第8条文下颁布的公共假期,都是有薪假期。

根据劳工法令第60D(1)(b)条文,在5大公共假期及任何在公共假期法令第8条文下颁布的公假,每名雇员都可享有普通日薪的有薪假期。

因此,西马半岛和纳闽的雇主必须将11月28日视为公假,但他们也可以根据劳工法令第60D(1A)条文,在任何一天提供补假。

雇主在提供补假时,无需取得雇员同意。根据劳工法令第60D(1A)条文,任何在(1)(b)条文下颁布的公假,雇主都可在另一天为雇员提供有薪假期作为补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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